一、用途
GHJ-1粘钢型结构胶(涂布型)主要用于混凝土结构的补强加固,采用钢板或型钢与混凝土的粘结,提高结构的承载能力,广泛用于建筑物结构改造,病害结构的补强、加固,也可用于钢、混凝土、岩石、玻璃、木材之间或自身的粘结。
二、性能指标
检验项目 |
性能指标 |
检验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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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级胶 |
B级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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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体 性能 |
抗拉强度(MPa) |
≥30 |
≥25 |
GB/T 25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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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拉弹性模量(MPa) |
≥3.2×1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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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长率(%) |
≥1.2 |
≥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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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弯强度(MPa) |
≥45 |
≥35 |
GB/T 25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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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不得呈碎裂状破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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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压强度(MPa) |
≥65 |
GB/T 256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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粘结 能力 |
钢-钢拉伸抗剪强度标准值(MPa) |
≥15 |
≥12 |
GB/T 71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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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-钢粘结抗拉强度(MPa) |
≥33 |
≥27 |
GB/T 63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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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对钢T冲击剥离长度,mm |
≤25 |
≤40 |
GB 507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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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与C45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(MPa) |
≥2.5,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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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挥发物含量(固体含量)(%) |
≥99 |
GB/T 2793 |
三、形态
组份A:土黄色膏状;组份B:黑色膏状
四、施工工序
粘接面处理:在粘贴之前,先将混凝土构件表面凿毛、整平,清除粉尘、油污,保持构件干燥;钢板表面除锈、去污、糙化。
配胶:配胶前首先分别对A、B组份进行搅拌使之均匀,搅拌器具不能混用。然后根据每次用量、气温及施工条件,按包装桶上标明的A、B组份比例称量,倒入特制容器,用电动搅拌机搅拌均匀(胶体颜色均一),一次配胶量不宜太大,如一次用胶量较大,可分开于几个容器同时搅拌。
粘结:把搅拌均匀的胶涂抹在钢板上,一般胶层厚度不低于2mm,应中间厚两边薄,然后粘贴于加固部位。
加压:定位加压,直至钢板周边同时挤出胶体为止,钢板加压过程中不得局部减压且至少持续24小时,一般情况下72小时可以受力使用,温度过低应适当延长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胶有分层现象,属正常现象,配制前应将A、B组份分别搅拌均匀,然后再按比例称量配比,充分搅拌至没有色差,搅拌时不得有水及油污混入。
2.配制好的胶应尽快使用,且每次配胶不宜太多。由于化学反应,A、B组份混合后即开始伴有放热现象,从而使固化加快,因而配好的胶要及时使用,否则由于热量积累,胶体会很快固化而不能使用,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。
3.胶体固化前请勿扰动粘贴的钢板。在20℃的环境温度下24小时后可拆除加压固定设施,三天后基本固化,七天后加固的构件可正式使用。
4.在粘贴的钢板上不能进行直接焊接!
5.使用场地应尽可能通风、排气。
6.在冬天,气温较低,A组份可能出现结晶现象,这是正常现象,而非变质。为了便于操作和保证固化的质量,最好存放在有暖气的房内。需要取用时,请用水浴加热使之软化(严格禁止明火、电炉直接加热),然后照常使用。
7.本品应在阴凉、干燥处储存,储存期24个月。若超过24个月,则应按GB 50728中外粘钢/外粘型钢用胶粘剂用Ⅰ类A级胶的性能标准指标检测,如各项物理力学性能达到标准要求,则仍可继续使用。
8.推荐用量:见附录1。
9.本胶的普通型应在结构干燥面上使用,如遇到潮湿结构面可采用相应措施烘干,或采用专门配制的此型号的潮湿型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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